ICS 67.040 X 08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3017—2018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logistics pedigree tracking management for low-temperature food 2018 - 04 - 12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3017—2018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总则............................................................................... 1 4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 ................................................................... 2 5 履历储存........................................................................... 4 I DB11/T 3017—2018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战略发展实施,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天津市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 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以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商业大 学、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流协会、河北省标准化研究 院、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彩英、高玉斌、梁天宇、郑广远 、王晓阔、申娜娜、唐梅、李长霞、王国 丰、林有来、黄少阳、陈炳爱、杨宝双、王少然、李建勋、李建卫、张玮琪。 II DB11/T 3017—2018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冷藏、冷冻、生鲜等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立 履历追溯体系、履历记录和履历保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冷链产业链中低温食品流通过程追溯。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履历 pedigree 低温食品在流通每一阶段中的相关信息处理制度化,即针对原材料的来源或食品的制造商及销售点 所作的记账及保管的记录等。 3 总则 3.1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采集履历信息 供应链参与方应相互合作,建立履历追溯体系。体系内各环节应诚信、协作、配合,共同落实组 织、程序、实现、异常与监督等,并结合物联网等技术掌握关键流程与信息。履历内容应保证真实有效, 不应修改。 3.2 履历信息追溯与管理 3.2.1 组织 应设计供应链角色的合作关联,明确职责。 3.2.2 程序 应设计管理步骤程序,确认各程序的记录节点与时点。 3.2.3 实现 应结合物联网技术与跨企业整合平台,设计企业内与跨企业间的履历信息采集与共享方式,建立履 历信息追溯与追溯系统。应用物联网技术追踪记录低温食品动态,及应用跨企业整合平台分享供应链履 历信息。 3.2.4 异常 应设计异常或紧急状态的记录与传达方式,并建立应急预案。 1 DB11/T 3017—2018 3.2.5 监督 应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机制,并进行记录。 4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 4.1 履历追溯信息 应包括但不限于表1信息。 表1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信息 信息类型 入库储存质量检查 信息内容 采集方式 备注 储存区域、食品种类、食品储存 温湿度测定设备 365 天、24 小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日期、时间、温度。 时持续记录库温变动;也可采用 上。 人工记录方式,每天至少三次。 理货区检查 车辆设施设备检查 理货作业区、日期、时间、温度, 每批出货食品进行理货时,采用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一般应维持在 15℃以下(或按低 连续式温湿度记录,10 分钟记 上。 温食品特性加以控制)。 录一次。 车辆、车辆状态、检查人员, 以人工勾选方式进行记录。 确认车辆及运输装备以及制冷 系统和除霜系统在良好状态。 确认车厢外侧应无结露产生。 确认车辆与装载区结合门扉应 保持良好无损坏。 装车前温度检查 车辆、食品种类、检查人员、 以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履历记录应保存至该批食 检查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记录并回传数据中心。 出库装车品质检查 车辆、食品种类、检查人员,车 以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开始装车:制冷机关掉时 厢预冷起始的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点,即为预冷结束时间。 车厢预冷结束即开始装车的日 记录并回传数据中心。 此时,系统应进行初步检 期、时间、温度,装车结束的日 查,确认预冷温度至少在 期、时间、温度。 10℃以下,否则应先行警 示。 装车结束:制冷机开始再 启动时点,即为装车结束 时间。 装车时间:冷冻食品宜在 15 分钟以内;冷藏食品宜 在 30 分钟以内。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上。 2 DB11/T 3017—2018 表 1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信息(续) 信息类型 运输质量检查 信息内容 采集方式 备注 车辆、运输人员、运输日期、时 采用连续式温湿度记录,10 分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间、温度。 钟记录一次,可视食品类别设定 上。 回传频率;每次车门打开后应自 动记录车厢温湿度,并标识日 期与时间。 卸货前食品温度检查 车辆、运输人员、准备卸货食品, 车门打开后,以符合规范的温度 履历记录应保存至该批食 卸货前的日期、时间、温度。 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计进行测量,再以人工或通过无 线传输方式,记录并回传数据中 心。 卸货品质检查 车辆、运输人员、食品, 以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到达送货点,开门时间制 卸货开始的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冷机关掉时点,即为开始 卸货结束的日期、时间、温度。 记录并回传数据中心。 卸货时间。 重新启动制冷机时点,即 为卸货结束时间。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卸货 的时间长度,作为检查卸 货时间的符合性。 卸货时间:冷冻食品宜在 15 分钟以内;冷藏食品宜 在 30 分钟以内。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上。 验收质量检查 运输人员、交货点、食品、验收 用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履历记录应保存至该批食 人员,验收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记录并回传数据中心。 展售温湿度检查 展售点、展售柜、展售食品、检 设定展售柜每日定期除霜时间。 柜门开启时展售柜内食品 查人员,展售期间的日期、时 温湿度测定装置能 365 天、24 的温度仅允许短时间升 间、温度。 小时持续记录柜温变动;也可采 高,升高温度应不超过 用人工记录方式,每天至少记录 3℃。 三次,但柜门开启时应作温湿度 履历记录应保存二年以 记录,掌握开启时间。 上。 4.2 履历记录 4.2.1 记录内容 根据客户需求或管理需求记录各项储存、运输作业信息。 4.2.2 记录方式 应采用人工方式或电子化方式进行记录。人工方式应设计纸质记录表,电子化方式应开发信息化系 统。 3 DB11/T 3017—2018 5 履历保存 5.1 应统一汇集履历信息,建立数据库。提供给供应链相关方,可作为管理单位核查的参考。 5.2 食品相关记录应保存至该批食品保质期后六个月,作业相关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 5.3 保存信息应以权限管理方式开放查询,并建立查询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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