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20 CCS C 50 DB3205 苏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5/T 1036-2021 健康苏州建设卫生与健康评价规范 (健康村) Specification for health assessmen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healthy Suzhou (healthy village) 2021-12-27 实施 2021-12-22 发布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5/T 1036-2021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价范围 ........................................................................... 1 5 卫生与健康评价指标和要求 ........................................................... 2 6 指标分值与评分细则 ................................................................. 3 7 评价原则 ........................................................................... 4 8 评价方法与要求 ..................................................................... 4 附录 A(规范性) 卫生与健康评价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 .................................... 6 I DB3205/T 103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苏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海兵、刘俊宾、王海涛、徐勇、陆艳、黄桥梁、刘强、陈立凌、王波、王临 池、王建书、王瑛、赵敏娴、周晓龙、胡一河、潘耀东。 II DB3205/T 1036-2021 引 言 健康苏州建设是贯彻落实“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 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发展农村卫生健康事业则是实践健康苏州建设“以基层为 重点”指导思想的具体行动。为促进《“健康苏州 2030”规划纲要》各项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建设 健康村,持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文件。本文件重点围绕健康苏州建设中健康村卫生与健康指标 制定评价规范。 Ⅲ DB3205/T 1036-2021 健康苏州建设卫生与健康评价规范(健康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健康苏州建设中健康村卫生与健康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及要求、指标分值与评分细则、 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健康苏州建设中健康村的卫生与健康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 27772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 GB/T 27773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T/CHAA 007—2019 慢性病健康管理规范 国民营养计划 (2017~2030 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卫生 hygiene 生活和生产环境、社会意识和个人行为等因素处于有利于预防疾病、增进人体健康的状态。 3.2 健康 health 不仅是没有疾病,而是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道德健康。 3.3 健康细胞 healthy unit 内部环境、文化和人际关系及成员社会角色和社会适应性等符合健康要素要求的社会单元。 4 4.1 评价范围 卫生评价包括创建健康细胞工程、应急自救技能、健康素养水平、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卫 1 DB3205/T 1036-2021 生(含包装饮用水)、营养促进、病媒生物综合防治、职业健康和厕所卫生等。 4.2 健康评价包括人均预期寿命(含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诊断及规范化管理、 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控、重大慢性疾病或症状(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障碍等)规范化管理 等。 5 卫生与健康评价指标和要求 5.1 卫生指标 5.1.1 以行政村范围内家庭、企业和场所等为单元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活动;健康细胞建成率≥60%。 5.1.2 普及应急自救技能;开展应急自救理论和知识培训,普及自救技能;居民应急自救技能普及率 ≥80%,16-60 岁居民心肺复苏操作合格率≥80%。 5.1.3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居民体重指数、腰围、血压、血糖、血脂等健康指标知晓 率均≥85%;以限盐、戒烟、控酒、戒毒、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以及 使用公筷公勺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形成率≥65%(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居民健康素 养水平≥25%;且稳定提高。 5.1.4 开展控烟宣传,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 5.1.5 房屋建筑材料、室内装饰及生活设施等符合 GB 50325 要求;室内空气质量符合 GB/T 18883 要 求。 5.1.6 自来水普及率 100%;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 GB 5749 要求,水质监测合格率 100%;包装饮用水符 合 GB 19298 要求。 5.1.7 村里“种植养殖业和食品经营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无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5.1.8 开展鼠、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综合防治;病媒生物密度符合《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系列标准要求。 5.1.9 开展职业健康监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85%;职业健康检 查率≥90%。 5.1.10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 100%。 5.2 健康指标 5.2.1 人均预期寿命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年提高并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5.2.2 居民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健康体检;健康诊断率 100%,健康自我规范管理率≥85%,居民体质合 格率≥95%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 5.2.3 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行动,农村孕妇叶酸缺乏率、老年人群贫血率、中小学生 的生长迟缓率、居民肥胖率、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等指标达到计划要求。 5.2.4 学生近视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并逐年下降 0.5%。 5.2.5 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 5.2.6 以村为单位甲乙类传染病年发病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传染病疫情规范处置率 100%;未发生因 防控不当导致疫情暴发事件。 5.2.7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99%以上;60 岁及以上户籍老人、托幼机构幼儿和在校 中小学生流感疫苗接种率≥85%。 5.2.8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和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 病以及精神障碍性疾病年发病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或逐年降 低。 2 DB3205/T 1036-2021 5.2.9 慢性病管理符合《慢性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75%,糖尿病规范化管理 率≥75%,精神障碍规范化管理率≥95%。 6 指标分值与评分细则 按照评分细则对健康村卫生与健康指标进行评价,各项卫生与健康指标类型、指标内容、分值与评 分细则见表1。二级指标的涵义和计算方法见附录A。 表 1 卫生与健康评价指标分值与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健康细胞单元建成率* 5 ≥60%(5分);59%-40%(3分);<40%(0分)。 5 ≥80%(5 分);79%-60%(3 分);<60%(0 分)。 4 ≥80%(4 分);79%-60%(2 分);<60%(0 分)。 应急自救技能知识普及 率 居民心肺复苏操作合格 率 卫生指标 指标内容与评分细则 居民体重指数、腰围、血压、血糖、血脂等健康指标知晓率每一项≥ 健康指标知晓率* 5 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3 <20%(3 分),≥20%不得分。 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率 4 ≥85%(4 分);84%-60%(2 分);<60%(0 分)。 自来水普及率 2 100%(2 分),99%-90%(1 分),<90%不得分。 水质监测合格率 2 100%(2 分),99%-90%(1 分),<90%不得分。 食品安全与卫生 4 病媒生物密度 4 85%(1 分);84%-60%(0.5 分);<60%(0 分)。 (45 分) 无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4 分),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食 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不得分。 鼠、蝇、蚊子、蟑螂病媒生物密度符合《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要 求(4 分),一类不符合扣 1 分。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 85%(2 分),84%-60%(1 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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