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C 52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705—2022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间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ARS-CoV-2 nucleic acid sampling room
2022 - 12 - 13 发布 2022 - 12 - 13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705 —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流程管理 .......................................................................... 3
6 检查与评价 ........................................................................ 4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现场消毒记录表 ..................................................... 5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考核评价记录表 ..................................................... 6
参考文献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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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明霞、熊英、邱伟华、张静、谌乐礼、何志梅、熊琴平、夏立。
DB36/T 1705 —2022
1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间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间的基本要求、流程管理、检查与评价等内容和管理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三站一场一口”、码头、大型商超、重点场所、商业楼宇、工业园区
和社区设立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间管理,其他核酸采样点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697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 36号令)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酸采样间 nucleic acid sampling room
能够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样本采集的房间。
4 基本要求
4.1 基本原则
应坚持布局合理、安全第一、采样便捷、运行高效的原则。
4.2 主体责任
运行单位承担采样间日常管理责任。
4.3 选址
4.3.1 应选择地面平整、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空旷和网络信号通畅的场地。
4.3.2 应远离新冠疫苗接种点,避免对采样工作产生干扰。
4.3.3 应考虑周边人口密集、交通便捷、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设置采样间,方便群众就近快速便
捷完成核酸采样。
4.3.4 应合理布局,采样范围有效辐射到周围各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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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4 分区
应合理划分采样间内部区域,按需设置信息登记区、采样区、清洁物品区、医疗废物暂存区和防
护用品脱卸区,满足感染控制要求。
4.5 基本设施
4.5.1 应设置进出口引导标识和统一编号格式的标牌,在醒目位置显示采样开放时间、采样流程、联
系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4.5.2 宜采用易清洁消毒、耐腐蚀、防火的材料,表面光洁、平整,前部视野通透,整体简洁美观。
4.5.3 应满足电力供应条件,配备连接外部电源的接口,也可配备蓄电池供无外来电源时使用。
4.5.4 应配备空调、冷藏设施、空气消毒机或紫外消毒灯,可配备镶嵌式穿衣镜、监控装置和样本传
递窗等设施。
4.5.5 应通风良好,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或配备人机共存型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不间断空气消
毒。
4.5.6 应有进入控制措施,宜配备感应门锁。
4.5.7 采样窗口要求:
a) 高度设计应考虑采样人员和受检人员的舒适性,应当便于采样操作或设置为可移动窗口,不
得使用固定位置、固定高度、固定尺寸的采样孔,不得安装规格统一的长手套;
b) 应设置采样操作台,配备手消毒用品供采样人员使用;
c) 采样操作窗口上方宜安装挡雨板。
4.6 物资保障
4.6.1 应配备病毒采样管、采样拭子、压舌板、试管架、塑料自封袋、防护用品、测温仪、样本转运
箱和消毒用品等采样所需物资。
4.6.2 应配备大小适宜的脚踏式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医疗废物封口扎带、消毒纸
巾或抽式纸巾、记号笔或标签。
4.6.3 应配备升降座椅供工作人员使用。
4.6.4 应配备样本采集信息系统。
4.7 人员管理
4.7.1 人员配备
运行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合理评估工作量的基础上配备工作人员,包括:
a) 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统筹人员、设备、物资、流程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b) 按需配备采样人员和信息登记人员,负责信息登记、样本采集、样本交接、消毒和医疗废物收
集转运等工作;
c) 按需配备安保人员或志愿者,负责“一米线”管理,提醒、引导分流受检人员。
4.7.2 人员资质
应确保采样间工作人员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包括:
a) 工作人员应接受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知识培训,并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情防
控要求,包括健康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核酸检测;
b) 采样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应熟练掌握了样本采集方法和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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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信息登记人员应接受采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熟练掌握采集信息系统流程管理。
5 流程管理
5.1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1.1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评估选择个人防护级别,可参照WS/T 697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
人防护指南的要求,佩戴N95口罩。
5.1.2 在同一采样间工作的采样人员和信息登记人员采取的个人防护级别应相同。
5.1.3 应及时更换使用4 h 的防护用品,当防护用品出现破损或明显感染性物质污染时,应及时更
换,如手套被污染时,应立即用 75%酒精等消毒剂喷洒消毒后,再进行更换。
5.1.4应遵守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强手卫生措施。
5.2 样本采集
5.2.1 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
5.2.2 应使用含病毒灭活剂的病毒采样管采集样本。
5.2.3 信息登记与采样窗口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5.2.4 采样人员应严格执行“一人一手消”,防止交叉感染。
5.2.5 信息登记人员应核实受检人员身份信息,确保样本与受检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5.2.6 安保人员或志愿者应监督受检人员正确佩戴好口罩,进行测温核码,落实“1 米线”要求,严
控人员密度,提醒、引导受检人员单向流动。
5.3 样本包装、保存与转运
5.3.1样本包装
采样人员应拧紧采集管盖,使用 75 %酒精或有效氯 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采样管表
面,将样本放入塑料自封袋中进行包装。
5.3.2 样本保存
采集的样本应冷藏( 2~8℃)保存。
5.3.3 样本转运
应确保采集后样本及时和安全转运,包括:
a) 应在4 h内将样本转运至核酸检测实验室。
b) 应采用符合 B类包装要求的转运箱进行转运。
c) 在样本转运箱密封后,应使用 75 %酒精或有效氯 5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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